为了加强广大干部群众对党员及领导干部的监督,依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上级纪委的有关规定,结合大成集团实际,经集团党委研究决定,在纪委监察室专设信访举报机构。欢迎广大职工及社会各界群众,对集团党员及领导干部的违纪、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一、信访举报受理范围
1、针对党员和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
2、有关党员及领导干部违反集团有关规定、违反法律法规的检举控告;
3、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党员和领导干部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4、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信访举报要求
1、信访举报人要真正从关心企业发展、爱护党员干部的角度,以较充足的事实为依据反映问题,不能够道听途说、捕风捉影,更不能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纪检监察部门正常工作。
2、对于署名举报的,纪委监察室将按照《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保护检举、控告人的规定》及大成集团相关保密制度给予保密,并对举报人的正当权益予以保护。
3、对在集团OA网及大成贴吧上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431-87879513(传真)
电子邮箱:dachengjiwei@gbtdc.cn
举报信箱:长春市西环城路886号大成集团正门右侧举报箱
来信地址:长春市西环城路886号大成集团纪委监察室信访室收
来访单位:长春市西环城路886号大成集团办公楼三楼纪委监察室来访接待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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